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航空运输可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从航空运输的性质出发,一般把航空运输分为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两大类:根据《民航法》*107条的定义,所谓国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我国境内的运输。而所谓国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之一不在我国境内的运输;
2、从航空运输的对象出发,可分为航空旅客运输、航空旅客行李运输和航空货物运输三类:较为特别的是航空旅客行李运输既可附属于航空旅客运输中,亦可看作一个独立的运输过程。航空邮件运输是特别的航空货物运输,一级情况下**运输,受《邮政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调适,不受《民航法》相关条文规范;
3、包机运输,包机运输是指民用航空运输使用人为一定的目的包用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航空器进行载客或载货的一种运输形式,其特点是包机人需要和承运人签订书面的包机运输合同,井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包机合同自主使用民用航空器,包机人不一定直接参与航空运输活动。
航空货物包装要求:
货物的包装应确保货物在装运过程中不受损坏、遗失或泄漏,不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其他物品;邮递员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和数量、运输的环境条件和承运人的要求,选择适当的内外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并妥善包装,以避免损坏货物,严禁使用稻草袋包装或捆草绳。
航空货运单填写的一般要求包括:
1、航空货运单应由托运人填写,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如应托运人请求代其填写货运单时,应根据托运书填写,并经托运人签字,此货运单应视为代托运人填写的货运单;
2、航空货运单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和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方可生效;
3、航空货运单应按编号顺序使用,不得越号;
4、托运人应当对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关于货物的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
5、航空货运单必须填写正确、清楚,不得修改,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制新的货运单,填错作废的货运单,应加盖“作废”的戳印。
填写航空货运单的责任: 托运人负责填写航空货运单。托运人对托运人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由于托运人的内容不准确或不完整,托运人应对承运人或其他人的损失负责。根据《*民用航空法》*113和114条,托运人应将原始三份航空货运单连同货物一起填入承运人。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航空货运单丢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有效。
航空运输注意事项:
1、货物包装应坚固、完好,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内物受损、漏出或散失;防止因码放、磨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防止伤害操作人员或污损飞机、地面设备及其它物品。
2、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3、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应防止货物损坏的包装措施和指示标志(如:向上,易碎等标签)。
4、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外包装上标明出发站、到达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及详细地址。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除掉旧包装的残旧标志和标贴。
5、活体动物、鮮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等特种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航空运输对各种货物的特定要求。
6、包装的形状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包装 外表面不能有**的钉、钩、刺等;包装要整洁、干燥、没有异味、油渍和污染。
我们公司始终秉承“诚信、互助、共生、共赢”的经营理念,凭借实力、出众品质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我们真诚的希望能与广大新老客户一起携手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