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也称为飞机运输,称为航空货运,是一种在航空路线和机场条件下使用飞机作为运输工具进行货物运输的运输方式。航空货运在中国运输行业,其货运量占全国运输量的比例相对较小,主要承担长途客运任务,随着物流的快速发展,航空货运在货运方面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航空货运装机注意事项:
1、和客户确认重量体积等信息要及时,如果客户对重量体积不确认,当货物飞出去以后,费用方面会很麻烦。
2、一般都是客户的货物和单证当天到当天报关,所以舱位安排上比较麻烦,建议尽量多申报舱位,如果少了,舱位很难加,舱位多了可以想办法揽点货物的;
3、一般中午12点前航空公司以及各一级代理公司舱位已经基本安排好了,这种情况下不宜接要求第2天起飞的大宗货物,舱位没确定好前应该不要对接,否则会非常被动的;
4、航空货运原则上要求货物要在航空公司仓库里**过24h,实际操作上只要在飞机起飞**天晚上交接进去可以了,特别的比较急的货物可以现场交接,原则上是货机起飞前4小时,客机起飞前2小时,但是建议尽可能提前,尽可能不要建议客户现场交接;
5、运单要及时和客户确认,报关的中文品名需客户提供。
航空货运单填写的一般要求包括:
1、航空货运单应由托运人填写,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如应托运人请求代其填写货运单时,应根据托运书填写,并经托运人签字,此货运单应视为代托运人填写的货运单;
2、航空货运单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和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方可生效;
3、航空货运单应按编号顺序使用,不得越号;
4、托运人应当对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关于货物的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
5、航空货运单必须填写正确、清楚,不得修改,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制新的货运单,填错作废的货运单,应加盖“作废”的戳印。
航空货运单是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填制的,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在承运人的航班上运输货物所订立合同的初步证据,其法律作用为:
1、航空货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双方订立合同,接受货物和所列承运条件的证明,具有初步证据的效力;
2、航空货运单便于承运人的发运、交付;如果运费到付,承运人凭货运单向收货人收取运费;
3、航空货运单是托运人合法行驶处置权的证书;
4、航空货运单是交货收据和运费单据;
5、如附件保险,航空货运单可以具有保险单的作用;
6、航空货运单可作为货物管理的凭证;
7、运费结算的凭证。
填写航空货运单的责任: 托运人负责填写航空货运单。托运人对托运人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由于托运人的内容不准确或不完整,托运人应对承运人或其他人的损失负责。根据《*民用航空法》*113和114条,托运人应将原始三份航空货运单连同货物一起填入承运人。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航空货运单丢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有效。
我们公司遵循“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以市场为向导,以服务为宗旨”的经营理念愿与各界同仁精诚合作,共创辉煌。